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

  网友咨询:

  公司股东去世后,名下股权该由谁来继承?

  律师解答:

  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合法继承人: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是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律师补充:

  继承人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享有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公司章程约定股权继承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那么继承人就不是当然地取得股东资格,还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当然,公司章程也可以约定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财产性权益,而不能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只能合理限制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但不得违反《民法典》继承编的基本原则,剥夺继承人获得与股权价值相适应的财产对价的权利。

  股东死亡时适用的公司章程并未对继受股份成为公司股东的自然人的资格作出限制性的特别规定,其合法继承人依法要求继承股东资格、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章程中关于股权继承的规定,应是各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制定或者修改形成的。如果是在股东死亡后继承事实发生时,再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禁止继承人继承的决议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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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香柱 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凯尔富律师事务所

擅长: 婚姻家庭 建筑工程 经济纠纷 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