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司为了节约用工成本,不给员工购买社保的情况比较普遍,一旦发生工伤,公司无力赔付工伤待遇怎么办?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体现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有一种经常被忽视的维权救济手段,那就是在公司无力赔付时,由社保先行支付!
法律依据:社保先行支付后的追偿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后半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这意味着,社保经办机构在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偿还。如果
用人单位不偿还,社保经办机构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综上所述,没有工伤保险且公司没钱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职工可以申请社保先行支付。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先行支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
社保经办机构在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